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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0-03 阅览次数:

关于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的通知

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文件乌财资管【2017】53号《关于对乌鲁木齐职业大学车辆报废的通知》批复,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拟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,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:

1、本次处置资产为已核准报废的14辆车(其中柴油车8辆,汽油车6辆),总计3690653.3元的资产。

2资格要求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;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具备回收报废车辆的资格,能办理车管所销户证明、报废手续、回收证明等手续;

3、请有意参加竞拍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:

  (1)、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和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》等原件和复印件;

  (2)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,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,委托经办人报名的,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;

4、处置原则:价高者得。

5、有意参与竞拍的单位,请于2017年10月10日之前携带以上资料,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后勤管理处资产设备科办理登记手续。

资产设备科电话:8829575,13579224488

4、竞买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 后勤资产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0月3